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各社团:
为引导、鼓励和规范教职工文体社团(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根据莞工工﹝2016﹞6号《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员工文体社团(协会)扶持及管理办法》,今年年底前进行首次教职工文体社团(协会)年检,同时结合社团年检工作评选表彰社团工作集体及个人。
请各社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评选奖项及奖励
1、通过年检的社团可获得3000元经费支持。
2、评选社团专项工作奖4个,每个奖励1000元。“优秀教工社团”3个,每个奖励1500元。“最佳人气社团”、 “最活跃社团”各1个,每个奖励2000元。
3、以积极支持社团活动的分工会为对象,评选“社团之友”2-4个,每个奖励1000元。
4、评选“社团活动先进个人”8-12名,每人奖励300元。“教工协会积极分子”12名,每人奖励200元。
上述各集体项目的奖励,均指活动经费额度,纳入明年预算,据按规定凭票报销。
二、社团年检
1、年检对象:已在校工会备案的教工社团(协会),名单见附件1。
2、年检主要内容:(一)该年度社团的基本情况。(二)自主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成效。(三)受学校、工会委托,参加或开展校外交流、展示、演出、比赛等活动情况。(四)内部管理特别是经费、器材的使用管理情况。
3、年检办法:按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员工社团(协会)年检表》(附件2)及凭证材料要求材料要属实,并在上报前征求社团会员意见。
凭证材料包括(一)组织机构、负责人、联系人、会员、规章制度变更情况。(二)反映每项活动及成效的客观资料包括宣传海报、展板、新闻稿件、图片、声像资料等。其中无客观资料支撑的活动在年检表上要加以注明。(三)经费(包括自筹资金、校工会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报表。(四)下年度基本活动计划。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年检。(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扰乱学校正常的秩序,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二)连续两年会员人数小于20人的;(三)连续两年,每年内开展活动少于5次的;(四)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在教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五)进行盈利性活动,对会员乱收会费的;(六)会员投诉有严重违章行为或活动,并经查实的。
年检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黄牌警告。(一)未按时备案及年检的;(二)备案及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不及时上报名称、组织及成员变更情况的;(四)从事与社团(协会)宗旨、章程不符活动的;(五)财务管理混乱的。
三、评选办法
1、各社团按时提交年检表格及资料。同时提交“社团之友推荐表”、“教工社团积极分子(先进个人)推荐表”。有关要求见推荐表的说明,每个社团推荐社团之友1个,活动积极分子不超过2名。
2、通过工会公众号对所有参评协会进行投票,得票最高者当选“最佳人气奖”。工会办公室组织评选机构,根据社团工作量化考核要求(见附件3)进行量化考核,排名靠前者当选“优秀教工社团”、“最活跃社团”、“社团专项工作奖”。评选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3、工会办公室组织评选机构,评选出“社团之友”。
四、时间安排
1、11月3日前,报送有关表格及材料。
2、11月3日前,开放系统让教职工投票。
3、11月10日,关闭投票系统,评出“最佳人气奖”。
4、11月16 日前,完成测评及评选。
5、12月上旬,召开表彰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已在校工会备案的教工社团(协会)名单
2.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员工社团(协会)年检表
3.教工社团考核评分表
4.教工社团积极分子(先进个人)推荐表
5.社团之友推荐表
校工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联系人:陈健明 22861230 短号:68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