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概况
发布于 2015年05月10日
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建于1994年,现有分工19个,会员1100多人,有专职干部4人。
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和广大教职工的支持下,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按照“学生为本、质量立校、综合培养、面向基层”的教学理念,努力走创新之路、走特色之路、走质量办学之路、走科学发展之路,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推动"三育人"工作;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发挥教代会、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
建院以来,共召开了五届“双代会”;积极引导教职工参与学院建设与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坚持做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起到了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学校领导和上级工会的充分肯定,受到广大教职工的拥戴。
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工会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发挥工会常委、全委一班人作用。
2.贯彻《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工会法》,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3.自觉履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的"三德"教育,积极开展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类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4.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师表工程建设;做好其他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5.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6.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渠道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以及闭会后教代会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开展。
7.着力履行维护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促进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重视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参与学校有关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
8.组织好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利用工会俱乐部和校大礼堂的活动场所,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群众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对工会组建的协会、团队要给予关心和支持,更好地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使教职工在各项活动中陶冶情操,增长知识。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10.收缴、管理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11.关心群众生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