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举行东莞理工学院第七届教职员工羽毛球赛的通知

发布于 2015-12-04 16:20:53     

     

 关于举行东莞理工学院第七届教职员工

羽毛球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倡导快乐学习、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理念促进各院系之间的友谊,丰富教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现决定举办2015年教职工羽毛球比赛。

一、活动主题

以球会友展风采,奋发有为促团结。

二、活动时间 

20151210 —12 25日。周一至周五下午1800进行,逢周六、周日停赛。

三、活动地点 

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体育中心羽毛球馆。

四、比赛项目

设团体赛和单项赛。团体赛结束后进行单项赛。

团体赛抽签将于129日下午1600在行政楼C401进行抽签。请各代表队领队或代表人准时到场抽签,或委托组委会代抽。参加单项赛的运动员请于1214日下午17点前到校工会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名。

(一)团体比赛

男单、女单、男双、女双和混双五个项目。参赛选手必须为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参赛队员年龄不限,每轮比赛每支队最多允许一名女运动员兼项。获得上一届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并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四支队伍,将作为本届团体赛的种子队伍进行抽签。

(二)单项比赛

80岁以下年龄组男双、女双和混双及80岁以上男双、女双和混双。参赛选手可跨单位配对参赛。参赛运动员男双两个人的年龄相加<80岁或≥80岁,女双两个人的年龄相加<80岁或≥80岁,混双两个人的年龄相加<80岁或≥80岁。每人最多可报二个不同项目,但必须符合前述条件。

五、组织单位

主办:东莞理工学院工会

协办:东莞理工学院体育系

六、参加单位

1. 校机关代表队:

2. 计算机学院代表队;

3. 电子工程学院代表队;

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代表队;

5. 机械工程学院代表队;

6. 工商管理学院代表队;

7. 文学院代表队;

8. 政法学院代表队;

9. 师范学院代表队;

10. 建筑工程系代表队;

11. 经济贸易系代表队;

12. 外语系代表队;

13. 能源与化工系代表队;

14.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代表队;

15. 继续教育学院代表队;

16. 教辅代表队;

17. 后勤集团代表队;

          18. 体育系代表队;

       19. 莞城校区代表队。

七、运动员资格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东莞理工学院教工(含聘用、借调、退休人员),不得聘请学院以外(含学生)运动员参加比赛,违例者取消比赛资格和代表队所有比赛成绩。举报电话:22861230

八、竞赛分组

团体赛将于129日下午16点在行政楼B401进行抽签(包括体育、化环、机关、电子四支种子队伍)。请各代表队领队或代表人准时到场抽签,或委托组委会代抽。

九、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及有关竞赛规定。

2.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女双和混双五。全部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15分三局两胜,14平时先到15分一方获胜。每轮比赛允许一名女运动员兼一个项目。

每场比赛的出场对阵形式如下表:

  

  1

  2

  3

  4

  5

对阵形式

男单

女单

男双

女双

混双

    3.本次羽毛球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参赛队伍(包括种子队伍)现场抽签,分别进入各个组进行第一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获得小组前二名的队伍晋级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第一轮获胜的队伍晋级八强,并决出前四名。

    4.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可跨单位配对参赛,每名参赛队员在符合赛制条件下最多可报两个不同项目。

    5.单项比赛第一阶段为分组单循环赛,以15分三局二胜定胜负,14平时先到15分一方获胜。各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前6名。具体赛制视报名情况而作调整。

    6.团体赛阶段,各队领队于比赛开始前15分钟上交当轮比赛运动员出场名单表,比赛名单上交后一律不得更改,否则视为弃权。

    7.严禁冒名顶替者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8.参加团体比赛和单项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签到,准时开始比赛。按规则规定迟到10分钟即判该队该场弃权,判对方获胜。遇其它原因延迟、中断比赛时,由组织委员会决定和通知。

十、仲裁委员会

  长:吕卫东

  员:陈    胡英姿

由组委会组织监督和处理场上有关争议等事宜。任何投诉应书面当场提出,比赛结束后不予受理。

十一、裁判员

体育系学生

十二、奖励

第一名    2000      第二名   1500

第三名    1200      第四名   1000

五至八名  800       参赛奖   600

      前三名颁放锦旗一面。代表队需参加所有比赛方能获得参赛奖。

各个单项比赛奖励按参赛人数取前三分之一,最多奖励前6名:

第一名  500    第二名  400   第三名  350

第四名  300    第五名  250   第六名  200

参赛代表队应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文明参赛。

本总则内容由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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