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缴纳工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于 2015-10-29 14:44:53     

各分工会:

今年的工会会费开始收缴,标准为:

一、会员会费缴纳公式=【岗位工资+薪级工资】×5‰×12(月份)。去年10月份后到的教职工,请按同样的标准补回去年应交会费。各分工会缴纳会费明细,请与校工会办工室联系获取。

二、教职工会员所缴纳会费,一半上交校工会,一半留在分工会用于开展会员活动。员工自愿入会的,按每月1元的标准缴纳工会会费。员工会员会费,全部留在所在分工会用于开展会员活动。

三、各单位于116日前将会费送交行政楼A508工会办公室。上交会费同时上交缴费人员清单。不交会费、交费不足以及逾期交费者,今年不享受工会福利。

 

校工会办公室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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