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级教代会代表有什么义务

发布于 2017-09-16 21:04:26     

    代表应履行如下义务:(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四)及时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的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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