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及召开一般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做好会前的宣传工作。
(二)开展筹备工作。 1.成立筹备工作小组,形成工作方案,报本级党组织和校工会批准; 2.筹备工作小组起草准备大会有关文件材料;3.筹备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筹备工作小组发出代表选举、推荐委员候选人征集提案等工作通知,组织好代表选举、代表资格审查、代表培训、酝酿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提案征集和立案;4.筹备工作就绪后,向本级党组织和校工会提交召开大会的请示;5.本级党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由本级党组织发出大会通知。
(三)召开预备大会。
(四)召开正式大会。
(五)做好大会及闭会期间的宣传工作,落实有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