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17-11-16 10:56:44
(一) 有社团章程。该章程未违反国家法纪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并经过大多数会员认可。
(二)有组织领导机构及负责人。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负责人的产生符合社团的章程。
(三)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有专人管理。
(四)有基本的成员及固定的联系人。基本成员发起时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某一个分工会的会员人数不超过一半。
(五)有基本的活动计划。每年活动应不少于5次,其中面向全校或校际活动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