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教代会、工会各专门委员会:
为了推广先进,激励后进,推动二级教代会建设及分工会工作的开展,按照校工会2015工作计划,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2015年分工会工作绩效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方式
采取自评、现场观摩交流、教职工座谈听取意见、校工会委员评议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自评价段:各分工会填报 《东莞理工学院分工会工作绩效考核表 》,同时提交提纲式工作总结,同时并填报《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分子推荐表》,推荐本单位基层工会工作先进个人1名,11月30日前上报校工会办公室。其中《东莞理工学院分工会工作绩效考核表 》及工作总结,经校工会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公布。
教代会工会各专门委员会推荐本委员会基层工会工作积极分子1-2名,填报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分子推荐表》,11月30日前上报校工会办公室。
2.现场观摩交流:12月10日下午(初定),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由部分单位介绍情况,互动交流。现场观摩交流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部分教职工座谈会:校工会将邀请部分教职员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4.校工会委员评议:12月18日之前,召开校工会委员会议,考核评议分工会工作。考核结果将会后公示。
5.新学期开学初,召开会议。予以表彰。
三、奖励办法
1.设立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奖6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表彰分工会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
2.设立工会工作单项奖3-5名,表彰分工会某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或有创新者。
3.设立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奖5-10名,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奖若干,表彰热心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员工服务者。其中工会工作先进单位一、二等奖获奖单位的分工会主席,自动当选为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不占分工会推荐指标。
4.获得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奖的分工会,校工会将在下一年度给该分工会经费增加 20 %;获工会工作单项奖的分工会,校工会将在下一年度给各单位分工会经费增加 5 %。两项奖励可以累计。
附件:
1. 东莞理工学院分工会工作绩效考核表
考核表.xlsx
2. 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分子推荐表
推荐表.xlsx
校工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