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级教代会有哪些职权

发布于 2017-09-16 20:53:27     

主要有八项职权:

(一)听取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的工作报告;

(二)听取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的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的财务工作、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权限内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收入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等办法;

(五)审议上一届(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规定和安排评议相关的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形式对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规章制度和决策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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