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1、申诉审理委员会应当在多少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校工会 发布于 2021-05-17 17:15:15     

  《申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决定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诉审理委员会须在评议后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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